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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四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通知(第3期)
活动时间:2019-10-24查看次数:1294次

山建大培字【2019】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山东建筑大学定于2019年11月1日至7日组织开展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四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以使到期人员能够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新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

2.城市轨道交通建造技术与案例

3.城市桥梁建造技术与案例

4.城市管道工程

5.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日下午报到,2日至6日培训,7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淄博万杰国际大酒店(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万杰集团);

宾馆联系电话:0533-4652222转1101(总台)、15666023497

承办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1-86366503、86361336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cj.sdjzu.edu.cn/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

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

注册中心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col/col5769/index.html

、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自愿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缴纳必修课继续教育费用300元(选修课教育费用网络学习时自行缴纳);教材费317元/人(收费及发票由山东省建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发票时需单位税号

3.首次参加培训学员(无执业手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二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不属于首次培训的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增项(含未注册)人员只需参加网上学习。

4.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5.名单外若要插班参加培训的二级建造师,需先经过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意,然后填写《插班申请表》发送到邮箱:328751120@qq.com,未填写申请表的一律不予安排培训。

附件:

1.培训日程安排

2.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第四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3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3.乘车线路图

4.插班申请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市政3期日程安排.doc

附件2:市政3期名单.xls

附件3:万杰国际大酒店路线图.doc

附件4:插班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