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根据省住建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两年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调研分析基础上,市住建局组织人员起草了《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将修改意见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于2021年10月20日前进行反馈。 联系人:孙菲、朱国栋,电话:3239831,邮箱:jnszjjhfk@ji.shandong.cn
附件:《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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