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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的通知
活动时间:2021-12-22查看次数:904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经验做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要求,决定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根据《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节科字〔2020〕7号)及各市试点实施方案等开展评估工作。

二、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各市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情况;省“1+N”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情况;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机制建立情况,支持政策制定落实情况;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发展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对照评估内容,对试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认真撰写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困难、下步打算、意见建议等,报告编写大纲见附件1),如实填报本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统计表(含住宅、公寓、宿舍、农房等居住建筑,见附件2),并提报1-2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典型工程案例(案例提纲见附件3)。试点推进情况将纳入对各级政府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试点项目统计表、典型工程案例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

联系人:陈恒亮、祝兵,电话:0531-51765145、51765141(传真),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附件:1.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评估报告(编写大纲).doc

 2.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统计表.xlsx

      3.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典型工程案例提纲.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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