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荣誉榜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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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十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十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十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十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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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

  《指南》包括总则、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附则共8章49条内容,适用于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指南》明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的规定以及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进行施工。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确定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工作责任人。

  施工单位应分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与安装三个阶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该阶段应完成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关内容是否已按设计文件实施,并满足《需求标准》及国家、地方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应形成书面文件。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文件涉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的内容有不明确或错漏之处,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由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变更,涉及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提交原节能评估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当工程设计变更时,其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的相关性能不得低于《需求标准》、国家和地方其他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采购人、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做好绿色建材的进场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现场。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活动。当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需求标准》时,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当发现工程设计违反上述要求时,应报告采购人由其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有关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流程,加强对项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相关内容监督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应针对相关的政策实施内容、技术要求、工作流程等,积极开展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单位的培训工作,确保全面贯彻执行政策要求。

  《指南》同时明确,竣工验收前,采购人应组织对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造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形成专项验收报告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率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竣工验收不得通过。

  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应申请获得相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

  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当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27 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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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10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王培文等51人具备发放监理员信息卡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教育信息部

  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

邮政编码:250004

 

附件:2023年第四批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淄博).xls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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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指出,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但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迫切需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快构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3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清查整治违法行为等方面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要从健全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加大资金、人员和技术等保障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做好民生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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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尹建国等818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甘利等68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尹建国等818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甘利等68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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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一种全新城市建设发展理念,是推动城市形象蝶变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有力抓手,也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抢抓全国城市更新试点机遇,立足自身实际,坚持系统谋划,发挥“新城建”、海绵城市、低碳城市等国家级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创新建立精准化评估、一体化规划、完备化政策、智慧化推进“四个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统筹实施民生福祉改善、产业优化升级、文化保护利用、城市功能提升、生态绿色发展、低碳智慧赋能“六项行动”,着力破解难点堵点,传承保护历史文脉,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生态空间,探索出一条具有烟台地域特色的城市更新路径。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四个体系”

建立健全从前期评估到推进实施全链条工作体系,保障城市更新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构建精准化评估体系。坚持“先体检后更新”,全面摸清城区建设及设施布局现状,完成覆盖8个维度、80项市级指标、96项区级指标的系统评估,有针对性制定老旧居住小区、老旧散乱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低效商贸区四项更新策略,科学确定首批98个城市更新项目库,为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构建一体化规划体系。组建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大学牵头,美国AECOM公司、深圳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等知名机构和权威专家参与的专业技术团队,起草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城市更新规划,确保城市更新与全市规划建设大局有机衔接、一以贯之。

三是构建完备化政策体系。建立健全“1+N”政策体系框架,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方案》,出台区域统筹与资金平衡、用地性质和功能调整、带方案公开出让等24项配套措施,实现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全覆盖,为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四是构建智慧化推进体系。组建实体化工作专班,建设1个城市更新数据平台,实行前期评估、单元规划、项目实施、绩效监管4个全链条闭合管理,构建起“1+4”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将城市更新重点任务纳入全市挂图作战指挥平台,实行“蓝黄红”三色管理,定期调度研判、对账盘点、督促落实,形成“市级出台政策、区级组织实施、专班督导调度”工作格局。


二、聚焦难点堵点,满足“民之所需”

坚持以人为本、传承发展、绿色低碳原则,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破解群众“急难愁盼”。以“铁脚板+网格化”方式,开展马路市场整治、公厕建设管理、围挡和户外广告整治、市区环境卫生整治、违法建设治理、城区道路改造、物业管理提升“七个攻坚行动”,推动城区环境焕然一新。目前,完成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7处,新建现代化公厕150座,新建改扩建市政道路91条,333个无物业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业委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把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拆违拆临、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作为前置条件,户均改造标准从1.5万元提升至2万元,社区居民、相关部门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和进程。目前,累计改造老旧小区393个、惠及居民7.8万户。

二是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加快推进登州古城更新、牟氏庄园改造等12个重点项目,完成朝阳所城历史文化中轴复兴一期建设,修缮历史建筑200余栋,开放运营区域6.6万平方米,建成“非遗展览”“体验工坊”“传承课堂”三个胶东非遗体验中心。积极盘活烟台啤酒厂、北极星钟表厂等老旧厂区和闲置厂房,建设长荣水泥厂工业遗存创意园区,导入文创文旅、餐饮娱乐等业态,打造展示烟台百年工业画卷的风貌综合体,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触摸历史、感知变迁。

三是建设生态“景观廊道”。改造提升烟台山—东炮台—崆峒岛—马山寨—养马岛滨海黄金旅游带,培育一批海上城市会客厅、观海平台、网红打卡地。实施50公里夹河生态景观带提升,引水入河、碧水绕城,拓展水清岸绿景美的城市新空间。高标准建设35公里山海步道示范段,打造市民休闲的“幸福通道”和城市靓丽名片。


三、放大叠加效应,实施“三城联创”

联动实施“新城建”、海绵城市、低碳城市3个国家级试点,探索城市更新路径方法,焕发城区发展活力。

一是以“新城建”引领开发建设。开展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线运行智慧工地、城市生命线监测、智慧社区等系统,建设智慧排水、违建治理等平台,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积极推进“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建设5G基站1.3万个,统筹推进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管理,力争三年内新增停车泊位24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2万个。

二是以“海绵城市”提升城市韧性。出台《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文件,统筹实施6大类、94个市级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大力建设排水防涝综合防控、多层级水资源涵养利用、雨天径流污染控制、水文化保护与提升4个示范片区,力争2024年末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5%以上,打造北方低山丘陵、滨海缺水型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样板。

三是以“低碳城市”推动绿色发展。开展智能低碳示范行动,加快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校区建设。海阳实现核能供暖450万平方米,成为全国首个“零碳”供暖城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引进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等产业链企业10家,新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3处。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入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数量、总投资额、年度投资额均居全省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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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十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十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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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四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应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作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6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审查意见.docx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省本级)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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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暨扬尘治理观摩会在太和片区生态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召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共300余人现场观摩学习,2000余人参与线上直播。通过推广扬尘治理典型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提升建筑工地管理能力。

  在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系统、喷雾系统正常运行,施工土方用绿色密网覆盖,进出车辆有序进入自动冲洗区完成轮胎及底盘冲洗……观摩组一边实地观摩施工现场的非机动车实名制通道、安全体验馆、钢筋加工车间、喷淋系统、进出车辆自动冲洗机、扬尘监测系统等,一边听取扬尘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经验做法。

  观摩会上,作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项目,创新研制的高杆喷淋装置,基于围挡喷淋系统,增加三通接头和阀门即可运行,布点灵活、喷雾覆盖范围大、降尘效果突出,有效解决了传统雾炮机移动难、噪音大、成本高等难题。项目自主研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载喷淋系统同样引来关注。喷淋装置与机械融为一体,同步开启、同步移动、精准降尘,较传统“一机一炮”湿法作业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操作更便捷。两套创新设备的应用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湿法作业降尘效能。

  一位与会人员表示,该观摩会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要把先进的经验、做法带回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广应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22 于滔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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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山东省人力资源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济宁市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评审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试点工作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经审核,202334日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以考代评考试通过的常莉华603位同志初级任职资格、杨冉冉2082位同志中级任职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考试之日起生效。

 

附件:1. 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考试通过人员名单.pdf

                    2.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考代评”考试通过人员名单.pdf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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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 3月2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二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doc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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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日评审通过的王翔等413名正高级工程师资格、叶鹏等289名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2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413人).pdf

附件2: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2022年度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289人).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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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委托评审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日评审通过的潘勇等51名工程师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22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51人).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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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有关单位,有关委托评审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日评审通过的王楠等30名助理工程师资格、杨道民等3名技术员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2022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33人).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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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3年度第三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22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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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邹同超等1645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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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9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3年时间,青海省全面摸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家底”,系统形成反映全省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海量数据,让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有了“数字身份证”,为提升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作为重要的承灾体,总量大、范围广、指标多,占普查对象的绝大多数,关乎普查总体成效。3年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动员3万余名干部和技术人员、志愿者,走遍约404个乡镇、4695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调查单元,调查近283万栋城乡房屋建筑和大量市政设施,对全省72万平方公里国土上所有卫星遥感可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逐个定点定位,并赴现场采集信息、拍照验证,用实际行动筑牢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防灾减灾防线。

  下一步,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部署,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数据为核心,推进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库建设。同时,用好普查数据,大力发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22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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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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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五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五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单位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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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赵蒙蒙等14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董毅等20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侯咏梅等46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坤等1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燕等2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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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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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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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消除燃气隐患、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天津市河西区启动燃气户内立管改造,今年计划改造户内立管70千米,涉及全区9个街道、23个小区,预计将有2.3万户居民受益。尖山街红升里小区作为首个试点小区,目前已完成约350米的外架空管道安装工作。

  据了解,河西区统筹属地街道和燃气企业,全面推动改造项目落实。连日来,先后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红升里小区进行现场查勘并确定改造方案,同时召开现场会,就改造进度和施工现场要求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发挥好红升里小区户内立管试点改造工程的示范作用。

  河西区将天然气主管道改为外架空管道,对红升里小区燃气主管道、表前截门、燃气表、表后管、灶前截门、灶前丝扣管等设施进行更换,拆除老化管道,切实消除燃气隐患。同时,为家中无人以及暂时不使用燃气的居民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待居民需要时进行安装,为居民提供便利。

  相关负责人表示,河西区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推动燃气户内立管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保障全区燃气设施运行稳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21 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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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线上培训

我协会联合地方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主要以线上方式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本地区或本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

(二)线下培训

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应充分调动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及培训机构力量,按照需求导向原则,适时开展注重实效的线下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同时为学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其他形式

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标准编制、编撰著作等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参加活动并取得相应证明。

二、继续教育教材

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更新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我协会组织编写了《法律知识与项目管理》(2022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材),其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司法解释及相关制度、工程造价中容易混淆的十五对法律专业概念、“全过程法律+造价”应用实务、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本教材可作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使用。

三、网络继续教育

(一)学时证明

中价协为已缴纳2023年个人会费的会员免费提供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员学时学满后,可在线打印缴费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学员,可凭电子证书作为注册执业依据。

(二)课程设置

中价协为全面加强网络教育课程建设,在构建课程库新结构和升级网教系统的基础上,拓展了课程知识类型及业务范围。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教课程包括“咨询项目经理如何做好EPC项目的投资管控”、“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理念和价值”、“新能源发电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BIM在医院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油田开发新建项目经济评价”、“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等四十个课件,课程列表详见附件。

(三)学习方式

登录我协会官网www.ccea.pro,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加入个人会员或登录会员账号,参加2023年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附件: 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列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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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2023〕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方式

我协会联合地方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为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地方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积极组织本地区或本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参加学习。

二、网络继续教育

(一)学时证明。中价协为已缴纳2023年个人会费的会员免费提供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员学时学满后,可在线打印缴费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学员,可凭电子证书作为注册执业依据。

(二)课程设置。中价协为全面加强网络教育课程建设,在构建课程库新结构和升级网教系统的基础上,拓展了课程知识类型及业务范围,提供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特点的网络培训课程。

(三)学习方式。登录中价协官网www.ccea.pro,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参加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课程学习。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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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企业监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实监理责任,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监理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监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促进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规范监理行为、履行监理职责、落实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监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依据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 5028-202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09-2022)等规范标准。

三、整治范围

1.注册地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并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及其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全省正在实施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外地企业在济宁承接监理业务的项目)。

四、整治重点

(一)监理企业综合管理情况

1.是否满足现有的监理资质标准条件。

2.是否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考核。

(二)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情况

3.有无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

4.是否存在不按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的行为。

(三)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

6.监理人员是否专业配套、具备相应资格。

7.监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对监理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要点熟悉情况。

(四)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8.项目监理机构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是否切实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制度。

9.监理人员是否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旁站。

10.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11.监理人员是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复核。

(五)监理资料管理情况

1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否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13.监理日志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记录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2023年3月开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方案通知启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家监理企业、每一个在监工程项目。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及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自行复查,自查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二)市、县级普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和在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注册地在本地的监理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领域对管辖的所有在监项目(包括外地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的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对直接监管的项目全覆盖检查,并对县(市、区)的在监项目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5个(房建项目4个,市政项目1个),市住建局抽查每个县(市、区)监理企业不少于5家(若不足5家,按实际数量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迅即开展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

(二)全面摸清底数,突出检查重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摸清所管辖监理企业、从业人员、在监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要充分运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巡查,将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对象。

(三)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信用扣分;对监理企业及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处罚。要印发普查情况通报,清理一批“空壳”企业、“僵尸”企业,推动监理市场向“宽进、严管、重罚”发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专项整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了解监理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形成有利于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市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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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严波等12334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十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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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推动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持续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进力度,加速提升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兰州市提出,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应用可再生能源不少于一种;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兰州市加速提升星级绿色建筑的发展水平。全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要求规划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要求规划建设;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要求规划建设。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鼓励开发建设二星、三星等高星级绿色建筑。

  同时,兰州市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强化源头和过程管理,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全面纳入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监管,在建筑工程立项、施工组织等各环节跟踪管理、层层把关,确保项目严格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5年,兰州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应达到100%,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20 蓝洲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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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9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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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二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二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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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出省材料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编:250001

 

附件: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重组、合并、分立等出省材料的单位审查意见公示.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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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山东昌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山东昌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准予许可;山东泰和城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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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化转型,开发建设广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提供远程、实时在线的监管服务。此举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事前安全预防、事后有据可查,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效能。

  目前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已完成2.0版本开发,具备完善的数据看板,可通过大数据+整改闭环,协助监管单位及参建单位对隐患的监督、发生、整改进行全流程监控。据了解,智慧安全监管平台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打通后,已实现施工全程通数据、精准识别查违章、起重机械全监控、移动巡查除隐患、分类管控等全流程监管。

  具体而言,在施工监管方面,可对未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履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预警通报,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到位;在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方面,可通过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进行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对超重、超载、超高、超速等违章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在移动巡查除隐患方面,安全巡查人员可通过手机记录检查过程并进行检查结果留存,确保日常巡查到位,落实安全防护隐患排查和整治,实现随时随地排险除患等。

  此外,广西还制定了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指南,并发布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明确智慧工地建设实施的方向和标准。

  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加快智能监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和提升智慧工地试点工作成效,提升施工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15 陈飞燕 姚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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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九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九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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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

请按附件1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涉及附件2的人员注册证书无照片无钢印,请及时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至我中心并备注执业师姓名及原批次号,需返回住建部补盖钢印,待注册证书补盖钢印完成后,另行发布领取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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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九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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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赵尚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并公告。
  附件: 核准赵尚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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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称,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平台正式上线启用,全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事项均要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进入“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平台”进行办理。

  据介绍,该平台是依托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建设的,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通,从申请、受理、审批、到出文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申请人通过该平台可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验收备案的线上申报,并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进行在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直接反馈给申请人,真正实现无纸化申报和电子化审批。

  同时,该平台具备业务自动流转、待办工作异常预警的功能,可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平台的审批全流程记录功能,还能够实现主管部门对审批过程的全流程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业务办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发该平台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将进一步提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事项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完善消防审验监管平台各项功能,进一步推动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落实建设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16 林石 李佩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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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1年;

(三)年龄60周岁以下;

(四)近一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及认证。会员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资料进行用户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登录报名。

(二)单位统一上报材料。2023年3月16日9:00至3月25日17:00,将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由所在单位登录系统统一上传材料。需上传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工程实践经验证明、一年内个人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对上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会员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三、考试报名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名,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

(三)请应试人员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登录个人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科目为《基本理论与相关法律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复习资料可在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下载学习。考试采用计算机标准化考试。

(二)合格名单公布及发卡。考试合格人员在省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报名联系人:李建、杨尚敏,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考务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531-58618875、18396899323。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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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培注函〔2023〕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艾晓伟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孙伟伟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刘永刚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伍威、刘建德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姚国锋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核准艾晓伟等7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核准孙伟伟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核准刘永刚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4.核准伍威、刘建德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x

5.核准姚国锋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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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敖承丽等132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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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管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

  据了解,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要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制定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计划并及时开展检查。各区年度检查比例不应低于项目总数的5%。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范围包括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和施工图审查监管。结合项目特点,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应做到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对于重点检查项目,可适当提高检查频次和检查比例上限。

  重点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以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未开展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应全覆盖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全覆盖检查;装修改建工程、自建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因市场行为、质量行为、信访投诉等原因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的;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特殊人群建筑等。各区可结合管理实际,有针对性增加重点检查项目。

  此外,为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品质提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组织专家编制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表(试行)》,各部门可在开展区管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中参考使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14 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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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8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马剑雄等75人具备发放监理员信息卡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教育信息部

  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

邮政编码:250004

 

附件:2023年第三批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烟台).xls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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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7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潘开哲等274人具备发放监理员信息卡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教育信息部

  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

邮政编码:250004

 

附件:2023年第二批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济南).xls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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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确认

因我省于2023年启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我市2022年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新系统重新录入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录入后免于资格审核。

(一)信息录入时间

32090032217:00。    

(二)信息录入人员范围

仅限2022年度在旧系统(济宁市2022年第一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济宁市考区)已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信息录入方式

由报考企业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shandong.gov.cn/),点击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报名右上角”→“企业登录”→“报名管理”→“安管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和报名流程可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报名页面查看。

未注册的企业请先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企业账户方可进入系统,已注册开通系统的企业需先绑定报考人员(个人账户个人中心发起单位登记申请,企业账户人员列表个人单位登记审核通过),再按照系统要求进入报名页面,选择报考人员上传报考材料。

资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通过后台对旧系统报名数据与新系统报名数据进行自动对比审核,不再进行人工审核。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有关企业和考生随时关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站发布相关通知

)考试方式。使用计算机在线答题,系统自动给出考试成绩。

)考试内容。考题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文档下载→“安全考核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三种题型;题量和评分标准见题库上的说明。

、有关要求

(一)加强考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考试作弊将影响考生个人信用和所在企业社会声誉,危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考生所在企业要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提高对考试违纪违法危害严重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考试期间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好考场秩序,在全社会营造出公平公正和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公安、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巡查、金属探测设备检测等严密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违纪违规考生及所在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考生作弊的,将作弊情况通知其所在企业,并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考生所在企业组织、参与作弊的,将考生及所在企业作弊情况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学习备考按时参加考试报考企业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统一管理,组织本单位考生认真学习考试题库内容,及时传达考试相关信息,督促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要提醒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带磁,避免因不能通过身份证信息校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企业和考生个人任何费用,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每个年度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安排补考。

 

济宁市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组织,届时请关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通知。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7-32398920537-323986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2567262

QQ群:782423213仅限企业负责报名业务的人员加群



                                                           济宁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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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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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读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全省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精神,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厅党组书记任海涛主持读书会并讲话,厅领导班子成员,二巡,总师、专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参加会议,部分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是完成住建重点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保持住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住建领域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聚焦高质量发展作为强烈共识和重要方法论,落实到住建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


    


 会议强调,住建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部门、行业发展部门,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抓住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立足自身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坚决守牢一排底线,高质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年任务,持续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台阶、上水平。


   

 

 会议要求,必须以党建促业务、助落实,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要改进工作作风,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上,坚持刀刃向内,推动全厅党员干部作风大改进、能力大提升。要守牢廉洁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持续筑牢廉政防线。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快推动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住建新篇章。(机关党委 丁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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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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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

请按附件1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涉及附件2的人员注册证书无照片无钢印,请及时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至我中心并备注执业师姓名及原批次号,需返回住建部补盖钢印,待注册证书补盖钢印完成后,另行发布领取通知。


附件: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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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代婧瑜等1401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九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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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至8日,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在上海市和广东省隆重举行,本次竞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建筑集团工会承办,中国建筑第二、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会协办,旨在引领各省(市、区)、各行业不断提升技能竞赛工作规模和质量,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本次竞赛设置焊工(建筑领域)、装饰装修工(镶贴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工程管理)三个赛项,经过层层选拔,来自28个省(区、市)和建筑央企的211名选手参加决赛。我省共派出9名选手参与竞赛角逐,最终,天元建设集团刘琪、王兆超两位选手荣获装饰装修工(镶贴工)一等奖(全国第2名、第3名)、孙永富荣获装饰装修工(镶贴工)二等奖(全国第5名),经人社部核准后,将授予刘琪、王兆超两位选手“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孙永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白格兴荣获焊工(建筑领域)第24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参赛备赛。赛前科学制定训练计划,选派优秀指导老师进行带教,比赛期间全程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位参赛选手充分发扬工匠精神,斩获竞赛佳绩,展示了我省建筑行业风采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从业人员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业绩的热情。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以本次大赛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优先的发展理念,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更多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强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人事处、培训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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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有关实施要求,我厅对2023年度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名单予以公告。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询具体原因。


附件:1.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部下放)的单位名单.docx

             2.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的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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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安排,全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3日、4日举行,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6月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6月4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三)考试收费依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33号)执行,两科综合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为每人每科69元。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山东省核发,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9)102号人员名单为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四)增报专业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某一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其他专业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增项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专业、相近专业参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中的《专业对照表》。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设区的市设置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山东省户籍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山东省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选择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设区市(考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时间安排

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考,有关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3月22日16: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3月24日16: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4.网上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24: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9:00。

四、纪律要求

(一)各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经查实应试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考前由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后取得成绩的,由考试机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取得资格证书(含增项)的,由证书颁发机构宣布资格证书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各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辖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应试人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应试人员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关注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及提示,严格按考区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点击“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报名入口”,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已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账号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即可。

2.报考人员账号或密码遗忘的,可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采用“手机号+验证码”或“邮箱+验证码”方式找回。

3.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并保存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电子证书,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5.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有关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个人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和学历信息,点击“个人服务”→“考试报名”→“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考信息。

2.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在上传报名表前务必要认真反复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报名点(考区)、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错传照片等。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错填个人信息或错报级别、专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学历、专业、毕业年限、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并结合“学信网”“社保库”“临时执业证书库”等平台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2.未通过信息比对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原则上报考人员上报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3.对填报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存疑等未通过市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4.以下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的报考人员。

(2)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有关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2002年至今取得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可在线自动比对。

2.学历信息不在自动比对范围的中专学历、2002年及以前取得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3.对上传学历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存疑的,可要求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国(境)外学历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市地审核前或市地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其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报考人员在注册账号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中是唯一的,请报考人员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档案→我的信息→个人信息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无法修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

三、考试纪律及答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类型须与考试报名时一致)原件参加考试。

2.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备草稿纸。

3.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原则上考前60分钟组织入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

4.综合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且“卷卡合一”,由应试人员沿裁切线自行将答题卡小心撕下。

5.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

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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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6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孙丰超等1451人具备发放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卡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监理与咨询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教育信息部

联 系 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邮政编码:250004

 

附件:2023年第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xlsx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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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监协字〔20235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2123号)有关规定,咸楠楠等94人具备发放监理员信息卡条件,现将名单在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网站http://www.sdjlxh.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可向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核发《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联系部门:教育信息部

  人:李建、杨尚敏

联系电话:0531-87068002

通信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

邮政编码:250004

 

附件:2023年第一批监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临沂).xls

       

 

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

2023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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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山东昌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93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2023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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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2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在全市启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扎实推动各项攻坚任务取得新突破,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一大批重点项目和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实现突破性进展,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实施总投资3496亿元的10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海尔路—银川路立交等一批重点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通车,重庆路快速路、跨海大桥高架二期等项目顺利开工。地铁三期规划7条线路全部开工建设,地铁4号线开通运营,运营总里程达315公里。总库容2.1亿立方米的战略性引水工程官路水库实现开工。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工程主线建成使用。

  重点区域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实施历史城区整体性保护更新,“老街里”再现繁荣,中山路焕发新活力。29个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张村河等片区开发快速突破。318个老旧小区完成更新改造,改造标准不断提高,周边街区环境同步改善。株洲路片区、王台老工业区等10个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有序推进,3万多亩低效用地加快改造提升。大力开展市容乱象整治行动,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占路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架空线入地207公里。统筹推进交通拥堵治理,打通42条未贯通道路,新增2.2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全市一个停车场”数字化管理平台接入停车泊位50万个,16个位于老城区的停车场建成启用。加快公园城市建设,60个山头公园整治基本完成,新建城市绿道100公里;高标准开展太平山、浮山公园整治提升和生态修复,环山绿道全线贯通,景观节点和配套设施加快完善。

  锚定做好做优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青岛将按照“一年重谋划、两年快起步、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部署,系统性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宜居宜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数据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摘自 《人民日报》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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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企业监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紧压实监理责任,提高监理队伍整理素质,促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覆盖我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全部正在实施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外省企业在山东承接监理业务的项目),重点检查企业综合管理情况、企业市场行为情况、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监理资料管理情况,严厉打击监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分企业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及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自行复查。2023年3月底前,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用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管辖的所有监理企业和在监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2023年4月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16市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取部分企业项目验证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要全面摸清所管辖监理企业、从业人员、在监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清理一批“空壳”企业、“僵尸”企业,推动监理市场向“宽进、严管、重罚”发展。百日行动完成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全省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行动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监理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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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中、副高级职称考试于202334日举行,王瑞雪等603位同志初级考试合格、杨冉冉等2082位同志中级考试合格、闫锋等497位同志副高级考试合格。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考试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339日至2023315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651

联系电话:3239861

邮箱:jnszjjrsk@ji.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表

2.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表

3.2022年度济宁市建设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表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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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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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山东万宏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申请的56项资质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度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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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鲍丰娣等918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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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武玉玲等103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孙洪杰等607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武玉玲等103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孙洪杰等607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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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扎实做好全省工程项目灾害预防工作,3月2日,《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处、质量安全监管处,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总站、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参编单位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标准》编制的重要性;二是科学制订,切实保证《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三是团结协作,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任务。主编单位介绍了《标准》编制背景及《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专篇)印发后在项目施工现场的推广应用情况。各参编单位对《标准》编写大纲进行了深入讨论,从不同专业角度对《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章节划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的住建出彩篇章“一条主线”,强化科技创新力、改革驱动力“二力赋能”与全省工程防灾减灾工作融合贯通,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理念,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强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综合灾害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防灾应急处置能力和灾后复工复产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使标准体系建设更加系统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做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编制单位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极端重要性,树立标准工作无小事、发布标准零差错理念,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投入到标准编制工作中。一要把握政策。深入学习《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工程建设标准改革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和现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规范。二要坚守技术。标准既是技术的载体,又是技术的结晶,在注重技术先进性和前瞻性的同时,适度提高标准的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三要体现特色。根据我省气候和地域文化特点,编制出符合河南工程建设实际的地方标准,为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方法。

 

摘自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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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9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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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上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近期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近期我省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副省长张家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应柏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确保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是一项不容有任何闪失的政治任务。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重点工作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压紧压实各级责任链条,推动全面排查、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全力护航全国“两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会议要求,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拿出有力举措、过硬实招,确保安全生产。一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问题挑战,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明确安全生产仍将长期处于爬坡过坎阶段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充分认识区域风险集中、项目集中上马、建筑设施集中进入老化期、换届责任交接问题等影响建设施工和城市运行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依然长期存在。二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按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四大行动”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掀起安全生产大检查“高潮”,严防严守,严管严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三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除险保安的能力水平。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省级部门监管责任、企业第一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发挥专班作用,构建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事故预警和事故发现,同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应急值守和快响激活机制。

  专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专委会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3.03.06 厅质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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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监理企业监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压实监理责任,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监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促进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规范监理行为、履行监理职责、落实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监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依据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 5028-202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09-2022)等规范标准。

三、整治范围

1.注册地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并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及其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全省正在实施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外省企业在山东承接监理业务的项目)。

四、整治重点

(一)监理企业综合管理情况

1.是否满足现有的监理资质标准条件。

2.是否定期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考核。

(二)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情况

3.有无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

4.是否存在不按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的行为。

(三)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

6.监理人员是否专业配套、具备相应资格。

7.监理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对监理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要点熟悉情况。

(四)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8.项目监理机构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是否切实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制度。

9.监理人员是否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旁站。

10.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11.监理人员是否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复核。

(五)监理资料管理情况

1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否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13.监理日志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记录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相关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2023年3月开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启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到每一家监理企业、每一个在监工程项目。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及所属项目监理机构对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自行复查,自查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二)市、县级普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工程监理企业和在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注册地在本地的监理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领域对管辖的所有在监项目(包括外省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的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设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直接监管的项目全覆盖检查,并对所辖县(市、区)的在监项目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5个(房建项目4个,市政项目1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查每个县(市、区)监理企业不少于5家(若不足5家,按实际数量检查)。

(三)省级抽查(2023年4月下旬)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16市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取部分企业项目验证落实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全省公开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迅即开展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

(二)全面摸清底数,突出检查重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摸清所管辖监理企业、从业人员、在监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要充分运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巡查,将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对象。

(三)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信用扣分;对监理企业及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处罚。要印发普查情况通报,清理一批“空壳”企业、“僵尸”企业,推动监理市场向“宽进、严管、重罚”发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专项整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了解监理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形成有利于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全省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3月1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晓宏,联系电话:0531-51765165,电子邮箱:wangxiaohong@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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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四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四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单位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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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范士阔等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金丽娜等1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张周练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黄志清等4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杜勇等2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严振裕等3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鲁家刚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范士阔等9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金丽娜等1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黄志清等4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杜勇等2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鲁家刚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张周练1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严振裕等3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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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示〔2023〕18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应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作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6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审查意见.docx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省本级)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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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不断提高建筑节能工作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修订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 /T 5026-2022,以下简称《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标准》全面执行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标准》贯彻执行

发布施行《标准》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政策,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标准》要求在立项、规划、建设等全过程得到贯彻执行。

二、明确《标准》施行要求

《标准》分建筑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可再生与清洁能源利用五个章节,对现行标准相关设计内容、技术要求、主要指标等进行较大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自2023年5月1日起,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含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重新报审)的新建、扩建居住建筑,应全部执行《标准》;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可继续执行现行标准。鼓励尚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变更。 

三、准确把握《标准》主要变化及关键指标

相较现行标准,《标准》依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在可研、初步设计等环节增加了碳排放计算要求,并提升了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的热工性能,优化了供暖能耗等重要指标的判定方法,提高了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应用水平,完善了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智能家居等设计要求。其中,外墙传热系数、外窗传热系数及综合太阳得热系数等是《标准》的关键指标,应全部达到相关限值要求。为更好指导《标准》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套制定了《标准》关键环节技术指引(详见附件),明确了节能计算软件选用、建筑碳排放核算、外窗设计选型等具体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确保重要环节及关键指标符合《标准》要求。鼓励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开展研究实践,改进和完善墙体保温施工工艺与构造措施,加快发展高效适用、安全耐久的新型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大力推广应用高透光低辐射镀膜中空玻璃、外遮阳与节能门窗一体化系统等部品,为落实《标准》提供有效的技术产品支撑。

四、加强《标准》执行全过程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把关,监督指导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节能设计专篇、碳排放专项报告、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节能信息公示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编制与《标准》配套的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等,便于相关人员更好地掌握和执行。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规定,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标准》要求的项目和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加大《标准》培训力度

近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以《标准》宣贯为重点,组织举办技术培训班。各地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训。要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将《标准》作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要支持指导《标准》主编单位及相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省内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为对象,组织举办自愿性、社会化的培训活动,为《标准》贯彻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标准》关键环节技术指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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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以信函方式提出的请在信封注明“职称评审异议”,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51765103,传真:0531-51765100

    附件1:2022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正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附件2:2022年度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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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以信函方式提出的请在信封注明“职称评审异议”,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51765103,传真:0531-51765100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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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提出,以信函方式提出的请在信封注明“职称评审异议”,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51765103,传真:0531-51765100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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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建管字〔2023〕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开拓进取,积极作为,推进建筑业实现平稳向好发展,为全省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发挥强市强县强企龙头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建筑强市、强县、强企’活动”的要求对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前5的市、前10的县(市)综合实力前30的企业3个跨越发展市、6个跨越发展县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希望各强市强县强企和跨越发展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努力塑造“好品山东·齐鲁建造”品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建筑业强市强县强企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2

 

 



附件

 

2022年度山东省建筑业强市强县强企

 

一、综合实力5强市

    1.济南

    2.青岛

    3.泰安

    4.临沂

    5.淄博

二、跨越发展3市

    1.烟台

    2.济宁市

    3.日照

三、综合实力10强县

    1.肥城市

2.胶州市

3.桓台县

4.莱西市

5.寿光市

6.滕州市

7.青州市

8.平邑县

9.邹城市

10.安丘市

四、跨越发展6县

1.邹平市

2.沂南县

3.冠县

4.曲阜市

5.莒县

6.平度市

五、综合实力30强企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

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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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孟凡智等11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韩凤丽等19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石海等20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龙际根等9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何剑洪等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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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普法宣传真不错,让我们一线建筑工人明白了遇事要找法,对我们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非常有帮助。”在山东省曲阜市的一个建筑工地上,一位建筑工人对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普法宣传员说。

  为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法治观念,规范建筑施工行为,近日,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法律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一线普法,教育引导建筑施工方做好扬尘治理、渣土运输和噪音防治工作,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活动中,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业务骨干作为普法宣传员,先后来到建筑工地、渣土运营单位等,面对面与项目负责人、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在建筑施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员根据建筑施工特点,精心准备普法教材,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调不规范施工行为的危害,增强一线施工人员防尘、降尘意识,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夜间施工,杜绝噪音扰民现象,为群众守护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据统计,“法律进工地”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为一线施工人员答疑解惑1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一线施工人员的法律安全意识,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储备,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06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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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三年三步走”目标,将按照“专项治理、品质提升、成果巩固”开展提升行动。

该《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当前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阶段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行动,使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常见问题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项目品质明显提升,行业高质量发展明显推进。

按照《方案》要求,三年内将通过专项治理、品质提升、成果巩固三个阶段来开展提升行动。其中2023年3月—12月为专项治理阶段,通过整治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阶段延期交房、虚假宣传、项目设计、房屋质量、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促进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明显改善。

2023年3月—2025年12月为品质提升阶段,在夯实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通过加强设计、施工图审查,提高施工工艺水平,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智慧小区”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使人民群众住得安心、住得舒心,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025年5月—12月为成果巩固阶段,工作专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和品质提升的成果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研究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销售、交付到运维全生命周期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日照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高效适用,确保房地产开发建设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区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负责,保障建设项目资金充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工程周期,科学调度工程建设进度。

住宅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确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建设和验收,按期交付使用。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下一步,日照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准确把握形势,坚定信心决心,扎实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动样板引路、精品示范,深化质量标准化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意识更强、质量管理更优、品质更高,助推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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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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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一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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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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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赟等4名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周志坤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郑振兴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条件、张磊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肖晓芳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更改并公告。
  附件:1.核准张赟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核准周志坤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核准郑振兴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核准张磊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核准肖晓芳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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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乔铁柱等12473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八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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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考函〔2023〕5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只参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试人员,为准确发送考试相关信息,须确认联系方式是否仍然有效。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3月17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仅增报专业的提供)。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3月17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6.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4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附件: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信息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8

 

    04

考全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2.

免二科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01.

增报

专业

01.土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

02.交通运输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交通运输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

03.水利工程

2.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水利工程)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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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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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审查意见(第四批).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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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市民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宜居住宅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3月1日起实施。《标准》共分7章,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范围内城镇新建商品住宅的建设、维护。

  宜居住宅是指在住宅建设、维护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在规划布局、户型设计等方面提升标准,推动实现质量更优、性能更高、环境更美、能耗更低,可以给居住者带来更舒适便利的生活体验的住宅。《标准》综合分析了影响住宅品质的各类因素,从项目选址、小区规划、室外环境营造、建筑单体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方面,贯穿策划、建设到运营等环节,全面提出宜居住宅建设品质相关标准要求。如:新建宜居住宅的日照标准应满足冬至日累计1小时的要求,有条件的应提高标准,达到冬至日累计2小时;室内环境除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采光、通风、隔声等要求外,应关注室内热、湿环境及室内空气质量;鼓励新建成品交付的商品住宅室内装修采用菜单式、集成式、装配式装修及智能化家居。

  《标准》除强调要“建得好”,还重点突出要管得好,从居民家庭实际需要出发,对物业管理、便民服务等,也提出可行性、人性化的要求。如:小区应设置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应有面向全体住户的APP终端,支持访客邀请、访客停车、远程开门、远程呼梯、费用查询、信息发布、网上报修等功能。

  《标准》的制定,理清了住宅品质内涵要求,将引导房地产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新建住宅的健康、安全和宜居性能,开发建设全装修、智能化、绿色低碳的宜居住宅项目,打造住房安全、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服务优化的完整居住社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02 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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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李名杨等1728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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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培注函〔20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周洁、马磊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张永强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王思伟、王振强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刘宁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转往外省条件,陈朋林、王清刚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闫致鹏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核准周洁、马磊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核准张永强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核准王思伟、王振强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4.核准刘宁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转往外省条件人员名单.xlsx

      5.核准陈朋林、王清刚2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x

      6.核准闫致鹏等8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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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指导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防水设计、施工和验收,实施专项治理,有效解决房屋渗漏问题,提高防水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编号为JD 37-001-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山东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导则.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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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在现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维护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办法明确,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前,应在天津市实名制平台申请账户,并安装调试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项目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上传至实名制平台。

  总承包企业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在实名制平台完成实名制台账相关操作,按月自动生成实名制台账,做到实时更新、存档备查。施工现场人员的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未录入实名制平台的,总承包企业应当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实名制通道,由总承包企业在实名制通道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打卡考勤;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无法设置实名制通道的工程项目,应设置固定考勤打卡点,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建筑工人办理退场应经过总承包企业依据考勤情况核对工资并足额支付后,在实名制管理系统确认退场井同步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变更的,应当在实名制管理系统确认退场并同步更新相关信息数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3.01 靳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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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已上线。请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栏目或爱山东APP进行查询、下载。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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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9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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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

请按附件1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涉及附件2的人员注册证书无照片无钢印,请及时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至我中心并备注执业师姓名及原批次号,需返回住建部补盖钢印,待注册证书补盖钢印完成后,另行发布领取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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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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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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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形成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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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3年度第二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及原因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办事服务中“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7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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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装电梯、划出停车位、拆除违建、改造路面、新增绿化……近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各地全面推进,不断打通痛点堵点,破除机制障碍,畅通民心民意,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2020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周岚提交了关于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提出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建立居民参与投入机制,推动“建管一体化”改革等建议。

  “各地在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中积累了经验,但也存在市场参与难度大、改造后管理难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也是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周岚说。

  收到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回复表示: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培育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探索可持续改造运营模式,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自2018年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连续五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五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共100多件,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呼吁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开展无障碍建设、适老化改造等惠民项目。

  记者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部党组统一部署、部领导分工负责、承办司局具体落实、办公厅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部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建议办理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

  据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开展专题调研,将相关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统筹协调,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启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办理进度,限时督促办结,及时公开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建议提案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专门文件,部署各地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自上而下研究确定年度改造计划任务,加强要素保障,压茬推进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五年来,各地积极动员专营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公司、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改造,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单项改造,以及养老、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改造建设。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改造项目策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

  三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印了6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推广各地在动员居民参与、强化长效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59条。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7万个,惠及居民2900多万户,完成投资6600多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重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总结推广一批先行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动员群众参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争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可复制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摘自 新华网 2023.02.26 新华社记者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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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考函〔2023〕3号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5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详见附件1。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信息处理技术员各科目均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三、考区设置及考场安排

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只在济南设置考区,其他各专业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安排

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s://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根据工作地或居住地正确选择报名地市(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须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须为近期免冠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3月17日9∶00—4月3日16∶00。

缴费时间:3月17日9∶00—4月4日16∶00。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失信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库。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填错个人信息或不按要求上传照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未按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于5月23日9∶00开放打印。

七、收费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询。

九、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询。电子合格证明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证书办理”栏目或爱山东APP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附件: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24日

附件

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表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5月27日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30-17∶30

论    文

系统分析师

5月27日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30-17∶30

论    文

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5月27日

 9∶00-11∶30

综合知识

13∶30-15∶00

案例分析

15∶30-17∶30

论    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设计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5月27日

 9∶00-11∶30

基础知识

14∶00-16∶30

应用技术

信息处理技术员

5月28日

 9∶00-12∶00

基础知识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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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强市强县强企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认定程序,现将2022年度山东省建筑业综合实力30强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认定名单中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65153

     传    真:0531-51765150 

     电子邮箱:hanjingming@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30强企公示名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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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我厅对济宁鸿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9家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经审核、公示,济宁鸿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准予许可;山东明城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不予许可;山东卓林评估测绘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拟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2023年第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

      2.2023年二月注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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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征集,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拟向山东省科技厅推荐《高性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体系创新及智能建造成套关键技术》《复杂超高大建筑拆除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秸秆基生物质复合板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建筑工程绿色建造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新型绿色零碳建材-建筑外墙保温装饰与光伏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等5个项目作为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

现对拟推荐项目和论证专家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或超过公告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洪岭、国宁,联系电话:0531-51765140;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附件:1.高性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体系创新及智能建造成套关键技术-公示材料.pdf

      2.复杂超高大建筑拆除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公示材料.pdf

      3.秸秆基生物质复合板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公示材料.pdf

          4.建筑工程绿色建造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公示材料.pdf

      5.新型绿色零碳建材-建筑外墙保温装饰与光伏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公示材料.pdf

      6.论证专家名单.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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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仲莉萍等10328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七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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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两会”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月20日-2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带队赴济宁、枣庄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邹城市三里营社区、枣庄市市中区朱子埠支流综合治理项目、滕州市春秋阁小区等14个项目现场,围绕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问题与当地有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更新研究机构、实施主体等进行座谈交流,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和建议。

任海涛对近年来济宁市、枣庄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山东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起步之年,也是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战略性部署,意义十分重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丰富内涵,把握好国家政策、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逐步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社区到好城区,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治理好,不断丰富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要坚持更新为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等问题,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强化统筹谋划,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整体研究和系统布局,全力以赴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让更多人共享发展成果。要树牢精品意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样板工程。要创新要素保障,努力破解资金、土地等制约因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他强调,城市更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把城市更新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保交楼、房地产市场运行、“两清零一提标”、建筑业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济宁、枣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邹城市、枣庄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当地住建局、水务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有关活动。(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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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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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八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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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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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三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含部下放)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相关企业可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具体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91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部下放)专家审查意见.xls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省本级)专家审查意见.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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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农房抗震改造今年将开展整体推进试点,计划到2025年年底,完成庐江县等20个重点县(市、区)农房抗震改造,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安徽全省14个市、62个县(市、区)、622个乡镇街道属于抗震设防7度以上地区,其中有6市、20个县(市、区)位于郯庐地震断裂带,农房抗震形势复杂。加上现阶段农房建设质量普遍不高、抗震性能差,存在“因震致灾”的隐患。

  近年来,安徽省抓住国家开展农房改造试点的契机,选择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泗县、五河县、明光市率先开展试点,目前已经完成4000多户农房抗震改造。

  在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过程中,安徽省针对农村住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比如,对新建农房按照现行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按图施工,满足抗震要求;对农房外墙整体进行加固,增加墙体刚度,达到抗震效果;对农房屋内墙角及屋面板四周进行加固,增强房屋抗震性能和韧性等。

  近期,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专门对未来5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原则,今年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以上乡镇,开展整体推进试点。到2025年年底,完成庐江县等20个重点县(市、区)的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到2027年年底,完成全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据介绍,今后,安徽省将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户实施抗震改造。指导建房户与经过技术培训的建筑工匠签订施工合同,督促按要求科学施工,有效提高房屋抗震防灾能力。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3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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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召开的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并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任务。

  会议提出,2023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着重抓好十方面工作。一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促进住房消费、防范化解风险、全力推进保交楼、大力提升住宅品质。二是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要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效能和服务水平。三是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既有建筑和老旧街区改造利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四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做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五是打造建筑业市场竞争新优势,要全力确保“开门红”、加快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升建筑设计施工水平。六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稳步实施《甘肃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应用。七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继续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八是守牢安全风险底线,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制度。九是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从严从实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十是聚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要深化认识抓落实、强化督促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以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机遇、抢时间、提效能、促增长,以团结奋斗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好评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2 张少杰 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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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王莉霞等1094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李喆等60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王莉霞等1094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李喆等606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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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三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三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单位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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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方便企业办事,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企业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内的资质,继续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许字〔2021〕4号)要求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办理流程的通知》(2022年4月22日印发)同时废止。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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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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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

请按附件1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涉及附件2的人员注册证书无照片无钢印,请及时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至我中心并备注执业师姓名及原批次号,需返回住建部补盖钢印,待注册证书补盖钢印完成后,另行发布领取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202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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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推进智能化服务4个方面,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对应以上要求,应该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契机,高水平建设宜居社区,构建宜居社区建设标准与评价体系,推进城市更新再上台阶,助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 缺少宜居社区建设标准与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在宜居社区的建设评价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部分地区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了探索,例如广东省提出宜居社区建设评价标准,浙江省提出未来社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成都市提出未来公园社区建设导则等。

● 城市更新探索与社区事权衔接不足

  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南京提出重点围绕居住类地段、生产类建筑、公共类空间和综合类片区开展试点。其中居住类地段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还专门出台了《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侧重于老旧小区改造与居住类历史地段更新。从更新实践看,大部分居住类更新改造集中在小区范围内,从片区化思路探索宜居街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街区与社区事权范围存在一定错位,未能形成固定实施机制和推广效应。同时城市体检以宏观为主,无法深入体现每一个社区的问题特征,不能了解掌握社区居民需求,难以支撑社区更新项目的实施。

宜居社区建设的目标与方向

● 改善住房环境 建设美丽社区

  突出从安居到适居,从住房条件、危旧房数量、违章搭建数量等方面,关注居民住房条件是否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空间,确保特殊人群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从住区绿化、围墙美化、社区标识、垃圾分类、公厕建设等方面,关注居住生活环境的美化程度和卫生环境条件的干净舒适程度,不断提升社区居住空间的精致化建设水平。

● 引导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社区

  社区作为城市的一部分,需要从能源、资源、气候等各方面落实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突出绿色生态低碳功能,保证社区永续发展。

  重点利用绿色建筑技术等引导社区绿色可持续建设,从公园绿地及活动空间、绿道及健身路径等建设方面,引导社区居民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促进生态社区建设。

● 坚守安全底线 建设健康社区

  强化社区安全韧性,重点从市政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安全3个方面进行建设评价。

  从水、电、气、雨、污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线下地、智能监测等方面,提升市政设施韧性。

  从消防栓有效保护范围、社区消防站建设方面,确保社区消防设施完好。

  从内涝积水点改善、应急避难场所设置、疏散救援通道建设方面,引导社区防灾避险体系建设。

● 提升服务能力 建设友好社区

  突出全龄友好,从公共服务、交通服务、就业服务方面,引导社区补短板、提品质,既强调“有没有”,更要突出“好不好”,让孩子们开心、老年人舒心、年轻人顺心、特殊人群暖心、创业人群安心。

  公共服务是建设友好社区的核心,引导社区因地制宜补充综合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儿童服务、老年服务、休闲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增加便利性和服务内容;拓展就业服务指导及就业创业空间;通过综合利用、设施共享、智能管理等形式满足停车需求、改善出行环境。

● 强化社区治理 建设智慧社区

  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的基层组织,不仅包含物质空间,还包含社区文化、邻里关系,要符合现代生活节奏和精神需求。

  重点从物业服务与管理、社区文化建设与治理方式等方面,引导社区治理的人本化、智慧化,促进居民共建共管共享,提升社区自治能力。

宜居社区评价指标的制定原则

● 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

  从全龄人群需求出发,制定宜居社区建设和评价标准,重点关注居民需要的空间环境与配套设施建设。

● 坚持“软硬兼施”“客观+主观”多维引导

  一方面保障“衣食住行”所需的“硬件”设施安全可靠、美观便捷;另一方面考虑各类公共服务内容及品质、物业服务质量、社区治理人本化智慧化等“软件”建设。同时,通过居民调查,了解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 坚持分级分类引导

  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将客观指标分为基础项、优选项两类。基础项是宜居社区建设的最低标准,原则上应当全部达标;优选项作为加分项,突出社区发展特色。

● 坚持动态更新完善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宜居社区的内涵应不断优化完善,建议每隔5年或遇到重大政策要求变化时,进行动态更新完善。

推动宜居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

● 统一标准 建立体检评估与评价机制

  更新改造前体检评估。作为“问题诊断”的工具,形成1本社区体检报告,包括问题清单、资源清单、需求清单3个清单,用以摸清现状、找准短板。

  改造后评价。用以衡量更新改造的成效,根据评价结果,可推选优秀样板,总结优秀经验做法。

  日常管理与年度体检。社区可参照标准对标,及时发现居民需求和社区短板。

● 衔接社区事权 明确社区建设更新组织机制

  衔接社区范围,明确社区规划单元、更新单元与社区辖区范围一致。当社区辖区范围不规则时,建议民政、规划、建设部门协商统筹,同步进行社区边界优化。历史地段等特殊区域,应衔接历史地段的保护线与控制线,推进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更新利用。

  建立社区建设更新组织机制。建议形成社区日常梳理,街道牵头组织设计、施工,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指导机制,打通“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协商共建—建设更新—管养维护”路径,完善宜居社区建设的工作组织机制。

● 开发参与式工具 深化共同缔造机制

  增加社区认知感。开展“社区论坛”“社区吐槽大会”“老年议事会”等,引导居民积极制作“社区地图”“社区画像”,自我规划理想蓝图。

  宣传宜居社区建设更新政策。开展“社区开放日”“社区工作坊”“社区更新学堂”,宣传更新政策、更新方式及更新措施。

  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行动。通过推进“社区最美道路”“社区花园行动”“社区最美庭院”“社区文化标语设计”等微空间改造行动计划,引导居民参与设计和改造行动。

  拓展社区居民自治方式。通过选举楼栋长、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管理公约,建立社区志愿者联盟,提升居民自治作用。

  深化社区“服务共享”。发挥驻社区企业社会责任,力所能及为社区提供服务,相邻社区共建社区“邻里中心”,实现服务共享。

● 从建设到运营 探索市场化社区服务运营机制

  资源运营服务模式。存量资源丰富的社区,可引入市场化服务公司,利用街区内存量资源,拓展服务内容,促进“微盈利、长运营”市场化运营机制。

  功能置换服务模式。利用资源类型不符合社区功能的资源,通过置换模式,将非匹配功能异地搬迁,将原有用地空间进行更新改造,建设一站式社区服务设施与活动场地,集中管理运营。空间紧促时可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兼容公益设施与便民商业服务。

  远程预约服务模式。对于资源短缺的社区,建议统筹多个社区或街道资源,创新远程服务模式,引导线上预约,上门服务,增加服务便捷性。

● 多路径引入资金优化 资金分配利用机制

  整合各类建设改造资金。集中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探索居民自筹资金。研究制定房屋维修基金在社区更新中的使用程序和要求,按照套内空间、住宅建筑公摊空间(含加装电梯)、建筑屋顶立面及管线空间、围墙内院落空间(含公园绿地、停车、环卫、市政管线)等不同使用范围,分类制定居民与政府资金投入比例,制定居民自筹资金、自我更新的管理要求,培养居民有偿使用习惯。

  成立社区更新基金。通过城市更新基金母基金及社区更新子基金、银行贷款、发行专项债等方式,由政府配套资金和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融资。引导鼓励金控平台、信托公司、开发企业等参与PPP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为社区更新持续提供资金支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0 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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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窗钢筋网笼自动加工,9个绑扎点仅用时70秒,智能绑扎机器人“手速”惊人;减少脚手架等的用量,像搭积木一样建房子,装配式建造节能提效;感应人员活动,自动调节室内温度和照明,楼宇自控系统智慧贴心……集成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近年来“中国建造”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变得更聪明、更智慧。

  “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当前,智能建造推动进展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记者进行了采访。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稳增长扩内需

  来到中建科技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科学城中学项目,50米高的塔吊正在运转。“每台塔吊都安装了黑匣子,与智慧平台相连接,能够实时监测塔吊幅度、载荷率等信息,保障施工安全。”项目负责人鲁立均介绍说。

  建设现场,5台履带式机器人来回穿梭,采集周边数据。“这是我们自主研发的全自动点云扫描机器人。”鲁立均告诉记者,机器人可以自主规划作业路径、自主避障,以36万点/秒的扫描速率对室内60米范围内的建筑进行数据采集,检测精度达2毫米。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拉动发展,存在生产方式粗放、劳动效率不高、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等情况,迫切需要通过发展智能建造,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

  发展智能建造,是稳增长扩内需、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有力抓手。在湖南省长沙市,当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达400余家。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智能建造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等特点,既有投资需求,又能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消费市场。

  发展智能建造,也是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健康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处智慧示范办公大楼,自控天窗可根据气象条件联动开启,楼顶光伏发电、地下储能实时调节充放电,每年可节省用电约186万千瓦时、减少碳排放约1027吨。

挖掘典型应用场景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选取北京、天津、重庆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新路径,试点为期3年,预期目标共分3个方面。

  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重点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6方面,挖掘典型应用场景,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要素数字化管控,形成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型建造方式。

  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白云机场三期安置区项目的展厅屏幕上,预先在工厂生产好的墙体、梁柱等构件正高效有序地转体、合体。“对于装配式建造来说,如果不做好预制构件类型、几何属性等的‘拆分设计’,很难提质增效。”中建四局项目总工易超举例说,养老院项目的预制柱为两层合柱,最高9米、最重近12吨,现场精准安装对接较为困难,“我们通过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进行全周期建模,避免了构件安装时的碰撞。”

  不仅如此,这一项目还定制了“CIM(城市信息模型)+智慧建造”平台。“手机登录智慧建造云平台,可以马上获知施工进度、质量等信息。”易超说,一系列先进技术的运用,使平均每层的建造工期缩短6天。

  在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不少试点城市探索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带动新兴产业发展。

  在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增强建筑业企业国际竞争力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将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智能建造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巩固提升行业领先技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通过科技赋能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完善统筹机制
注重协调创新

  受访专家表示,发展智能建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注重问题导向,将解决制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作为出发点;也要注重技术和管理协同创新,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积极探索配套管理模式和监管方式的创新;还要注重产业融合,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的跨界融合。

  在湖南省长沙市,当地围绕智能建造在招投标、工程计价、科技创新、技术评价、人才培育、产业培育等领域的配套要求,建立了工作任务清单,提升管理水平。据长沙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土地、规划、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完善跨行业多方协作机制,使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供集成式的政策保障。

  在海南省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上线智能审图BIM平台,工程项目可以在线进行建设图纸数字化报建,通过“系统预审+人工复核”的方式快速形成审查意见。传统人工审核单个项目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图纸需要3至5个工作日,智能审图系统结合人工复核,只需 1至2个工作日便可完成。

  另外,智能建造采取的方法、设备、技术等与传统建造方式有显著差异,对建造过程中的数字化、精细化、机械化和效率要求也更高。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绪红认为,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和产业,必须做好智能建造标准化体系的顶层设计,明确总体要求和方案,逐步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运维等各方面的完整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智能建造相关人才严重短缺,亟须培养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和运维方面的人才。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各试点城市出台产业支持政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标准落实各项试点目标任务,力争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成效,全面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20 人民日报记者 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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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考函〔2023〕2号

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8日

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9日

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3月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己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试人员,须确认联系方式是否仍然有效,便于准确发送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时应选择现工作地、居住地为报考考区,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进入缴费状态: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核查,相关事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531-89813316、0531-89813371。

(四)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政策性问题请咨询山东省工程咨询协会。

(六)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4月4日9∶00——4月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七)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区(即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31.咨询工程师(投资)

04.考全科

01. 咨询工程师(投资)

2.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02.免2科

01.咨询工程师(投资)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七、收费标准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九、考试证书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双轨制。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用印。我省的纸质证书发放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服务。

附件: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上“考全科”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三)《暂行规定》中所称“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本人应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除外)。

《暂行规定》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中规定的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1.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2.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 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4.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均属于工程咨询业务。

《暂行规定》中所称“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暂行规定》中所称“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所学专业不属于上述学科门类专业范围的报考人员,其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均相应增加2年。

《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金、银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上述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实施办法》第六条(二)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包括: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

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的人员,可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其他条件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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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培注函〔202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顾秀霞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曲国琴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于文龙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张娣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陈俊等9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核准顾秀霞等7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核准曲国琴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核准于文龙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4.核准张娣1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x

      5.核准陈俊等9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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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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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济宁鸿启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9家机构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93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2023年第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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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中建八局(济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请的12项资质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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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赵蒙蒙等14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汤莉等3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董毅等20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侯咏梅等4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刘志旺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刘坤等1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李毓中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吴燕等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赵蒙蒙等14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董毅等20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侯咏梅等4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刘坤等15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吴燕等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汤莉等3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刘志旺1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李毓中1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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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之年。日前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表示,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将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必须持续压紧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加快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步伐,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让脱贫群众生活越过越红火。

  如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通过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开展常态化监测,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发挥好预警响应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用发展的办法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更可持续。三是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举措。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稳定。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有关成员表示,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出重点部署。必须紧紧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个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推动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让农民就地能够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在具体实施上,应该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稳扎稳打推进乡村建设。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不仅要宜居,还要宜业。只有乡村产业兴旺起来,才能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更多流向农村,农村才有活力、有人气、有奔头。要按照“土特产”三个字要求,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发挥三次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着力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加强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我国自古以来崇尚和的理念,讲求惠风和畅、人心和善、和衷共济。与美丽乡村相比,和美乡村是对乡村建设内涵和目标的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强调乡村塑形与铸魂并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以和的理念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确保农村人心向善、稳定安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17 新华社记者 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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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史耀武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刘雪敏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王丽芳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顾明君等1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吴峤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周凯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单位更名条件、田鹏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更改更名并公告。
  附件:1、 核准史耀武等6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2、核准刘雪敏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核准王丽芳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4、核准顾明君等1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5、核准吴峤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更改执业印章号条件人员名单.xls
         6、核准周凯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单位更名条件人员名单.xls
         7、核准田鹏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省转入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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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陈蓬等349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核准陈蓬等34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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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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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五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五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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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出省材料的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编:250001

 

附件: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重组、合并、分立等出省材料的单位审查意见公示.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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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二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应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需补正的企业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作出陈述并提交。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6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部下放)审查意见.docx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省本级)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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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曹国强等81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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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复函》(鲁功勋办函〔2023〕4号),现就推荐2022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时间进度

2022年度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完成主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完成工程量的50%至80%。

(二)建设规模

同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

1.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

2.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联合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以上;

3.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效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工程。

二、推荐条件

(一)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实施安全监督。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三)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

(四)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社会形象信用良好,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智慧工地建设、施工扬尘防治、疫情防控、先进工艺应用、安全工法创建、安全标准制定、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三、推荐报送

(一)按照“企业自愿、动态管理、全过程培育、公平公正”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实行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申报时应向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创建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见附件1、2、3、4、5)及其资料。

(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培育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标准化考评工作量化评分,择优推荐。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综合评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据《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综合评分,得分应在90分及以上,考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表》(附件6)打分,项目得分应在85分及以上,合计得分应在175分及以上。

(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Excel格式电子版、申报纸质资料(申请、施工许可证、创建报告)、纸质资料扫描版PDF文件及视频影像资料,于2023年3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评审公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各市推荐的工地进行形式审查和集中评审,符合标准条件的,按程序公示公布为2022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肃申报、推荐纪律,公平、公正、透明,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排斥外地企业申报,宜酌情向住宅类工程倾斜。

(二)未竣工的工地应当组织实地考核,已竣工的工程应认真核查过程资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等随机抽查推荐项目,届时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资格。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严格形式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所有申报工地评审资格,且2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申报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四)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项目持续保持示范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后发现未能继续保持水平,明显降低标准条件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资格,通报批评。

(五)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做好汇总、推荐和报送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2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信息表(附件8)。

联系人:质量安全处秦国栋(房屋建筑工程),电话:0531-51765163,电子邮箱:qinguodong@shandong.cn;城建处魏翔宇(市政工程),电话:0531-51765187,电子邮箱:weixiangyu@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附件:1.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施工单位独立申报)

   2.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表(施工单位独立申报)

   3.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群体工程联合申报)

   4.创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表(群体工程联合申报)

   5.单项工程情况表

   6.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表

   7.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

   8.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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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 2月16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一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doc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转载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十七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 2月15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十七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单.doc

          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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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曲琦介绍说,通过这次普查,实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很多“第一次”。其中,第一次全面摸清了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第一次形成了反映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海量数据,城乡房屋建筑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

  据悉,全国近500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此次普查,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就动员了260多万人参与普查,努力克服天气恶劣、交通不便、疫情反复带来的各种困难,一栋一栋地把每一栋房屋的数据“跑”了出来,对每一栋房屋都进行了调查。高峰时期,在系统后台可以看到,有40多万人同时在线填报数据。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查工作专班也是挂图作战,定期调度、跟踪督导,确保“全国一盘棋”。

  “这次普查核心目标就是要掌握各类承灾体的基本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曲琦说,因此,这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于进门入户采集数据的调查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

  曲琦说,在今后工作中,一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部署,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数据为核心,推进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库建设;另一方面,将用好普查数据,大力发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水平。

  目前,房屋普查数据已经在工作中得到了应用。曲琦介绍说,在去年国务院部署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托普查系统开发了自建房排查信息归集系统,将排查信息与普查信息、位置图斑挂接绑定,并对普查数据进行了印证和补充,与以往的逐级汇总、层层上报的方式相比,这次实现了信息落图定位、全过程可追溯,是普查数据应用的一个成功的范例,今后也可复制可推广。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16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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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仇春明等5000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六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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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珺等2534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五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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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初审通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申请,已经应急管理部审核批准〔202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二批)〕。现将本批次执业证(标签)领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送达:已在证书领取模块登记“邮寄到付”的(申请人可在下载打印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中自行查看),待应急管理部制作执业证(标签)完毕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约需10个工作日),将按照系统登记信息分批次直接寄送,申请人无需办理其他登记手续。申请人可使用在证书领取模块预留的收件人手机号码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关注寄送动态。

    未在证书领取模块登记“邮寄到付”的(含前序批次尚未领取人员,名单见附件4),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陆指定网址,申办执业证(标签)邮寄到付。由他人或单位代收执业证(标签)的,还应上传相应附件材料(附件1或附件2)。




邮寄信息登记二维码(使用微信扫描):

邮寄信息登记网址:https://www.wjx.cn/jq/71976619.aspx

    二、现场领取: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中心已暂停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现场领取相关工作,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已选择“现场领取”的,请按照“邮寄送达”方式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指定网址办理邮寄领取,待应急管理部制作执业证(标签)完毕后,将按照申请人登记信息分批次直接寄送

注意事项

1.请各批次申请人务必先行核对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记录”中的初审机构、公告批次、对应批次注册人员名单及下载打印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中登记的证书领取方式,经确认无误后再行申领。

2.请选择“邮寄到付”领取方式的申请人确保收件人知悉相关事宜,妥善收件。如因登记邮寄信息不准确、收件人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拒付邮寄费用等情况导致快递退件,申请人需承担包括退件、滞留费等在内的全部邮寄费用。

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申请人选择“现场领取”的,执业证(标签)由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具体领取事宜请咨询所在企业相关管理部门。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010-8808396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010-80169845/4008800114转HSE系统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0710-3502471

   

    附件:1.执业证(标签)他人代收(代取)委托授权书

          2.执业证(标签)单位代收(代取)委托授权书

          3.202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人员名单(第二批)

          4.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待领取人员名单(2019年第三批-2023年第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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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七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挂失补证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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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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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复函》(鲁功勋办函〔2023〕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原省优质结构工程)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形式审查、专家复查、集中评审、信用核实,确定山东省立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等424项工程为2022年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名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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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脏乱差的老街围墙,转眼间变成了靓丽的“手绘墙”;曾经道路拥挤、停车困难的老旧商圈,兴建起一大片智能停车场;过去绿化面积小、缺乏公共活动空间的居民区,开辟出一个个“口袋公园”……如今,很多人发现,自己生活的城市正在变得更加美丽宜居。这些成果,离不开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记者了解到,今年,各地将继续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老旧街区改造,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空间。

“让城市成为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在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新建成的茶香公园依水而居,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近日,随着天气回暖、春意渐浓,公园吸引了不少周边居民前来游玩赏春。

  在河南省郑州市,人们发现路面上悄然多了一些“智慧井盖”。当其被掀起一定角度时,会自动报警;能实时监测井下液位,通过物联网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避免出现井下污水外溢等问题,时刻保障市民的“脚下安全”。

  在北京市朝阳区,提升改造后的芍药居三社区,营造出一片全新的公共活动空间:一边布置着秋千、跷跷板、滑梯等儿童娱乐设施,另一边安装了各类健身器械和座椅,让老老小小都能在此得到放松。

  这一幕幕与百姓生活幸福感密切相关的画面,都得益于城市更新行动。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过去大规模的增量建设,向存量的提质改造和增量的结构调整并重转变;从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向解决“好不好”的问题转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城市建设必须主动适应变化,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那么,在今年,城市更新行动有哪些新部署?

  日前,在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今年将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聚焦居民所思所想所盼所急,持续在解决突出民生难题、创造高品质生活上下更大力气花更大功夫。

  据悉,今年全国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以上,新开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10万公里以上,改造建设雨水管网1.5万公里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

  各地也出台相应政策,对未来一段时期的城市更新工作作出最新安排。

  今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布《成都市城市更新设计导则》,系统性地提出城市更新存量空间“精准评估—复合诊断—因区施策”的设计建设策略,为下一步城市更新的相关设计工作提供了“工具箱”。

  2月6日,《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 2035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提出,通过微改造、混合改造、全面改造多种更新方式并举,至2035年推进城市更新约300平方公里,拟推进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与混合改造项目297个。

  2023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年北京将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2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100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加快街区更新步伐,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此外,从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将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政策也会加快完善,推动城市更新在吸引社会资金、实施手续审批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城市体检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前提”

  正如人想知道身体哪里出了问题需要进行体检一样,城市进行升级改造前,也需要进行城市体检,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比如管网失修、积水内涝,是不少老旧小区的“老大难”问题。

  过去,湖南省岳阳市瑶塘坡社区的网格员就经常收到居民上报,说小区内某条下水管道又破裂了,污水横流,大家出行都无从下脚。随着当地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难题开始得到彻底解决。

  今年元旦刚过,作业机器就开进瑶塘坡社区,挖掘机和清运车辆来回穿梭,进行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针对瑶塘坡社区在排水方面存在的短板,项目施工团队结合前期走访调研,为该片区新建了排水管道,并接入岳阳市冷水铺路的雨污分流管道,确保暴雨期间的雨水和污水有足够口径的管道排放。

  在一些传统商圈、老旧街区,“停车难”问题困扰着很多群众。

  去年9月,山东省青岛市龙山人防停车场投入运营。该停车场改造自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龙山地下商业街。在经过重新设计,更新了排水、电气、通风等基础设施后,共规划出地下停车位256个,为周边游客和居民提供了便利。

  家住附近的张女士对该项目赞不绝口:“我们这里周边有医院,还有商圈,车流量常年很大,经常会堵车。停车就更难了,每天下班回来找车位都要花很长时间。新建的这个停车场,价格公道合理,让我们再也不用为停车发愁了,真是给老百姓解决了生活中的大难题!”

  城市体检就是要找出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查找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向群众身边延伸。

  “城市体检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前提。”倪虹表示,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就是城市更新的重点;城市体检的结果,就是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依据。“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期待什么、操心什么,我们就要着重抓什么,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今年,全国将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找出小区在养老、托育、停车、充电、活动场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更新改造。开展完整社区试点,以体检成果为基础,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打造一批完整社区样板。

“整个城市都是一个大公园”

  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是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杨保军指出,“好的城市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如今,不少地方已通过城市更新行动,逐渐实现“整个城市都是一个大公园”的目标。

  今年初,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汉广海棠公园在升级改造后,正式向市民开放。沿着蜿蜒的步道慢慢前行,倾听小鸟的鸣叫,欣赏林间的绿意,成为当地不少居民的乐趣所在。

  “近年来,周边小区入住人数大幅增加,这里原有的一小片绿地开始难以满足附近9个小区居民的休闲需求。”据江岸区园林局规划发展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升改造为公园改良了土壤、整理了地形、优化了植物。目前,新栽种的800余株海棠已经扎根,只待花季到来。此外,公园还划分出不同的功能区,南边可供休闲散步,北边能够进行运动娱乐,满足了居民各类需求。

  据了解,近3年,武汉市结合消减公园绿地服务盲区、改造老旧小区、建设城市亮点片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措施,平均每年建设100个左右“口袋公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断提升。截至目前,该市共建设了400余座“口袋公园”,全市各类公园总数达到800余座。

  不仅是武汉,近年来,全国许多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数据显示,2022年,各地建成群众身边的“口袋公园”3520个。今年,全国预计新增和提升城市绿地2万公顷,建设“口袋公园”3800个、绿道4000公里。

  城市更新行动还包含另一项任务,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

  “瞧这个关羽的卡通画像,真可爱!”最近,住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道花苑小区的居民发现,自家小区外的围墙上,新添了20多个卡通版三国人物手绘画像,生动有趣。一面“手绘墙”,既让老旧街区“旧貌换新颜”,又为城市增添了几分文化韵味。

  再看嘉陵江畔,一栋栋老旧厂房正焕发生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的鸽牌电缆厂老旧厂房,曾废弃了10多年。经过近年来的改造,这里已蜕变成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富有“地域特色、科技含量、经济效益、人文情怀”的重庆大学设计创意产业园,吸引了十余家知名设计、文创类企业入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今年将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推动有特色、有历史记忆的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的有机更新和复合利用。实施老旧商业区、步行街、老旧厂区等老旧街区更新改造,推动街区功能转换、产业转型、活力提升,打造一批精品街道、创意园区、城市客厅等活力街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15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李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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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发展、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海南省于近日发布实施意见,明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到2025年,全过程工程咨询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

  海南省推进工程咨询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集约化、高质量服务,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推动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完善咨询服务模式。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单位应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涉及经济、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以综合性咨询服务取代碎片化咨询服务。鼓励建设单位采用以项目管理服务为基础,监理、造价等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相组合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在装配式建筑实施过程中,将BIM(建筑信息模型)、装配式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采购、装配式建筑管理纳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规范咨询实施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投资决策、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工程建设阶段实施全过程咨询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

  明确资质资格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等需要资质的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工程咨询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可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

  强化从业人员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并签字确认,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和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标准、服务导则,指导和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积累咨询服务实践经验,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及标准。开发和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保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14 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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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8日(10个工作日,2023年2月15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4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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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8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受理办  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4日     

  相关链接:

  建筑市场监管司严正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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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冯之敬等516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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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王强强等23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刘红等23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爱松等39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李柳松等1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葛成荫等11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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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近日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通知明确,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严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明确招标人应当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规范约定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收退时间等。

  全面推广保函(保险)。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要求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和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及约定的收退方式和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保证金。

  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部署各地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和服务机构全面清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要求今后每年定期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工作。

  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部署各地制定出台鼓励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全面或阶段性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或者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并完善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

  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部署各地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鼓励招标人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

  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市场主体交易资质资格、业绩、行为信用信息和担保信用信息等,推动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间的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履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担保服务,降低服务费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10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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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汇总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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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

请按附件1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涉及附件2的人员注册证书无照片无钢印,请及时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至我中心并备注执业师姓名及原批次号,需返回住建部补盖钢印,待注册证书补盖钢印完成后,另行发布领取通知。


附件: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202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补盖钢印人员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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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六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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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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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针对道路地下风险隐患分布不清、隐患成因不明、事后处理被动等问题,运用数字孪生技术建设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全面普查地下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使地下隐性风险显性化、风险源清单化,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构建预防为主、协同联动的路面塌陷风险隐患治理体系,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韧性。

强化源头治理
力求底数清

  城市路面塌陷多发难治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地下高强度开发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粗放。杭州市依托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全面排查摸清城市家底和风险源头,为精准治理提供支撑。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家底清。出台《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验收备案办理指导意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风险评价细则汇编》等系列文件导则,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更新、废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善管线数据汇交、更新工作机制,摸清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已汇聚2.5万余公里各类管线数据,598处地铁站点及区间段外轮廓三维模型数据,319处地下人防、停车场、隧道等其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同时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对数据进行分析展示,形成三维透明的地下家底“一张图”。

  路面塌陷因素家底清。除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隐患智防系统还汇集了相关部门地质勘探、道路检测、基坑施工、重载车辆等12类路面塌陷因子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加工,做到风险隐患全要素归集。

  施工项目周边状况家底清。以施工项目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信息互通、相互协作为目标,开发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提示模块,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范围内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施情况,让施工单位做好地下管线设施保护和避让;向权属单位提供管线设施周边施工项目情况,提醒权属单位强化巡检监测,从源头上防范施工干扰引起的管线破损、暗伤等问题。

创设评估模型
实现研判准

  目前,城市路面塌陷成因及风险研判算法技术在国内还处于探索阶段。杭州市组织科技攻关,探索并持续优化风险研判算法,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评估模型。组织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和浙江大学专家团队,综合路面塌陷机理、空洞发育等学科,在反复试验推演的基础上,研发形成多种工况下的路面塌陷综合风险分析算法模型,计算路面安全指数,并通过红色、黄色、绿色标签化的形式标识高、中、低风险,形成直观的路面塌陷风险“一张图”。

  不断优化算法。根据区域风险研判结果,派工作人员实地巡查塌陷风险隐患状况及成因,结合实际验证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估模型,实现算法迭代优化;不断丰富算法因子,例如针对基坑施工,引入“浙里建”信息平台基坑安全管理模块的基坑沉降、位移数据,让基坑施工的影响研判更加精准。

  精准推送报警信息。以基坑施工监测为例,基坑安全管理模块的报警信息共享至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后,系统会及时向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推送,提醒相关部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提升地下隐患防范和监管效能。

构建防控机制
做到能实战

  城市地下风险隐患分布广,处置工作内容杂,涉及部门多,监督管理难。杭州市通过地下隐患智防系统,结合“浙政钉”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派单—处置—反馈—考核”闭环工作体系,让系统实战管用。

  体系构架全面。依托“浙政钉”平台既有的成熟组织架构,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建立了市级管指挥、区级管执行的跨层级、扁平化管理模式,现已覆盖14个市直部门单位,10个区的城市管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街镇、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共70余个责任主体、243名执行人员。

  任务下达精准。根据风险隐患成因,在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内生成处置任务预案清单,利用“浙政钉”平台直接定向推送到执行人,做到主体准、派单快、要求明。

  处置反馈高效。处置反馈工作采用“线下实施、线上反馈”的方式,执行人员在现场完成工作后,直接将处置结果、现场照片等信息传回系统,及时反馈现场处置工作完成情况。目前各级执行人员已完成3.6万次风险隐患现场处置。

  监督考核强力。地下隐患智防系统对派发的风险隐患处置清单和各单位处置反馈情况实时进行汇总分析,市、区两级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看掌握进度和问题,及时开展检查督办。自系统上线以来,市级层面已召开例会15次、区级层面已召开例会57次,有力推动了处置工作,排除了大量风险隐患。地下隐患智防系统运行至今已覆盖杭州市10个城区的全部建成区范围(面积总计893.25平方公里),共对427个中、高风险点进行监控,实现了43处高风险路段、118处中风险路段的风险降级。

  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市将持续推进地下隐患智防系统优化升级,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城市路面塌陷风险隐患防范长效机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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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6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审查意见(第三批).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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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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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2年8月-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全省部分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全部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结合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了抽查。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和异地检查,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资格、市场行为、政策执行、成果和审查质量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情况等。根据各地自查和异地检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检查,并移交检查问题清单,各地对照问题清单组织了整改。其中,济南市推行“BIM+N”模式,在规划审批、项目招标、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竣工档案等环节集成应用BIM技术,提高了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青岛市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对市区326个在建工程“逐项目”检查施工图纸,发现各类问题563个,提高了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滨州市率先在全省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规划、消防救援、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共享共用,央视一套《晚间新闻》报道相关工作经验。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检查勘察设计单位1080家,勘察设计成果233项,施工图审查机构66家,发现问题1536条,责令整改企业467家,拟撤回企业资质资格101家,督促相关企业自行注销资质资格13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技术人员缺失。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注册人员数量不足、缺少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或技术人员专业资历不达标等问题。尤其是部分施工企业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人员不足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该类企业设计资质多为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配套,对维护国家规定数量技术人员的主动性不高。

(二)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要求不到位。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存在违反绿建节能、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和抗震结构安全等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大部分市积极实施“阳光图审”,但是在公示违规信息和上报审查违规情况等方面不及时、不主动,处理处罚机制不完善,距离行业监管对标“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水平不高。本次监督检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和严重影响质量安全的情况,但是部分勘察设计成果在精细化、规范化和降低质量安全隐患方面有待提高。勘察方面:存在分析评价内容缺失、引用过期规范,文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绿建节能设计方面:存在绿建星级各专业评价星级不统一,部分专业绿建节能专篇缺失等问题。无障碍设计方面:存在无障碍电梯、台阶设计设置不规范,部分无障碍通道、门口宽度不达标等问题。消防设计方面:存在部分门窗、隔墙耐火极限不足,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出口标志设置不规范,高层自动灭火装置设置不合理,疏散照明设计照度不达标等问题。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方面:存在计算书提供不全,部分屋面水箱间荷载取值偏小,构造大样图不全,部分框架梁箍筋配筋偏小等问题

(四)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存在短板。勘察设计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管能力不高,对行业存在的人员缺失、市场失序、质量不高等现象未能实现实时管控,未能及时对人员不足企业进行提醒警示,监管实效性和针对性需加强。信用监管存在体系建设不完善,惩戒措施不实,评价结果与招投标及信用中国(山东)等系统未能互联互通。部分市尚未制定信用评价办法,未开展信用信息评价,信用监管的抓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跟踪处理处罚。未完成处理处罚的要尽快完成相关处理处罚,确保形成工作闭环。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惩戒力度,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对评价结果优秀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肯定表扬,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撤回其审查资格。

(二)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要将信用评级等级低、经营能力差及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阳光图审”、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并将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勘察分析评价、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消防安全、无障碍设计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加强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推送信用中国(山东)等平台,与招标投标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环节对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

(四)规范图审机构审查行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设字〔2022〕3号),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能力评价,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发挥图审政策性和技术性把关作用。

(五)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安排,做好全省施工图审查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工作,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提升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效能,实现图审数据、信用评价结果和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等方面数据互联互通。

 

附件:1.自行注销资质单位名单

      2.拟撤回资质资格单位名单

      3.施工图审查机构评价结果

附件1、2、3.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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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明确,我国将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鼓励各地增加可进入、可体验的活动场地,在公园草坪、林下空间以及空闲地等区域划定开放共享区域,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搭建帐篷、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有关城市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1年。其中,南方地区要应试尽试,逐步扩大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其他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试点城市,合理确定开放共享区域。各地要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各试点城市要梳理公园绿地中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及其周边服务设施配置情况,建立可供开放共享的绿地台账,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相关探索,因地制宜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

  通知强调,开放用于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域要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推广地块轮换养护管理等制度,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影响正常生长。鼓励各地拓展开放共享的绿地类型,增加绿色活动空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08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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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青岛云川建筑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申请的63项资质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度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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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王志艳等20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李海彬等22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于易平等36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朱猛猛等23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任楠楠等12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一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名单(2023年第一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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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3月2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3月25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月26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3月25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8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22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4月23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补考人员为暂停考试考区的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补考考区见下表),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序号

考试名称

考区安排

1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

2022年停考考区(济南、青岛、枣庄、济宁、聊城、菏泽)

2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

2022年停考考区(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滨州、德州、聊城、临沂)

3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补考)

2022年停考考区(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滨州、德州、聊城、临沂)

4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补考)

2022年停考考区(青岛、枣庄、东营、济宁、泰安、临沂、菏泽)

5

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

2022年停考考区(青岛、枣庄、东营、济宁、泰安、临沂、菏泽)

三、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办理流程

(一)已报名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在2月11日至2月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确认不参加补考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办理流程为:

1.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度补考)”)。

3.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4.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5.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8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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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五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8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五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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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对2023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单位名单.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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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设定了2025年和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整体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城市区域开发强度不高于30%,县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到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据介绍,《实施意见》提出5大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建设与管理;开展城市更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打造绿色建造“湖南样板”;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湖南省要求各地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和各环节,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统筹湖南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路明灯,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主要保障,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途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02.07 朱和磊 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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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陈庆桂等1122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2年第二十八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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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周钊等 4738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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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2.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2.2023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领取名单.xls

          3.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4.注册监理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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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补盖钢印人员注册证书领取名单.xls

          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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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

  2022年1—12月,全国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25万个、87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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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德州市召开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德州市委书记田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开国主持。会后参观了2023德州市春季房交会,并出席德州市现代建筑工业化产业园招商推介会。


 


任海涛指出,新春伊始,德州市组织召开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加快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业的坚强决心。他强调,建筑业是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在绿色发展低碳转型、锻造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做强做优做精建筑业企业、做宽做广做大市场、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水平上出实招、求突破,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希望德州市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凝心聚力、敢争上游,加强科学统筹、注重人才培养、强化创新驱动、优化市场环境,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推动全市乃至全省建筑业再上新水平。


 

 

田卫东强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既是时代所需,更是大势所趋。全市上下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发挥好建筑业在稳增长中的“调节器”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强带动”作用,坚持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加快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积极开拓市场、守牢安全底线,全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后,德州市举行了现代建筑工业化产业园招商推介会,德达集团、城投集团、伟城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建一局、中建八局、中交二公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与会领导出席见证相关活动。(建筑市场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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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2年第二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3日



附件下载:1.2022年第二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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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晓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颜丙冬等1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苏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 核准张晓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xls
         2.核准颜丙冬等14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3.核准苏杰等5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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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业务办理,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各项领取业务。涉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工作的,请按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领取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第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2月3日


附件下载:1.2023年第三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领取单.doc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防伪贴邮寄服务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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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苏陈等1313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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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3)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刘传宁等154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核准刘传宁等15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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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示〔2023〕9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需补正的企业请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看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陈述材料。若选择重新申报,可在系统上点选“放弃补正”模块。

联系电话:0531-8208321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邮编:250001。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含部下放)审查意见(第二批).xls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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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许公告〔2023〕18号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文件,我厅对近期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审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我厅核准的2023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法人登陆—个人中心(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查询具体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2023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含部下放)的单位名单.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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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这个目标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智慧社区建设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关键作用。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出不同的经验做法。

管理服务平台化

  “小区3号电梯发现有电动自行车进入,请及时处置。”四川省崇州市仁里社区的智慧治理大厅里,工作人员收到智慧社区综合应用平台的电梯预警信息后,立即通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

  崇州市以居民服务和多元力量参与为出发点,建设智慧社区综合应用平台,把治理和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据介绍,智慧社区综合应用平台可为居民提供维修资金查询、物业服务费缴纳、小区投票表决等基础服务。同时,建立小区问题上报处置机制、安全政务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线上响应闭环,快速预警、上报、响应。

  在建设智慧社区综合应用平台过程中,仁里社区汇集重点人群、安全预警、基础设施等各类数据资源,形成务实管用的智慧社区管理驾驶舱。同时,针对社区老年人多的实际情况,仁里社区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能监护、服务预约、津贴认证等服务。“当老年人遇到紧急情况时,只需要按下一键呼救键,社区后台就能实时监测到并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仁里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崇州市已通过智慧社区综合应用平台归集包括高龄独居老人、残疾人和卧床患者等6.1万人的数据信息,安装智能烟雾报警器、智能监测水表共28个。

  与崇州市相似,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依托社区综治中心部署建设智慧平安小区平台,以综治中心为物理载体,汇集各类数据,整合网格员资源,通过中心预警和指挥调度,对异常情况及风险事件实现智能预警、及时传达,提升了小区的安全指数。同时,青云谱区以智能化声控系统为依托,建设社区广播站,帮助居民全方位了解社区事,构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置齐全、绿色低碳智慧、文化特色彰显、邻里关系和谐”的高品质智慧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