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厅对2019年第十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送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425房间
邮编: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