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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宁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了《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清单》(附后),经司法局核准后现予以公示。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