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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处1908室。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1—82083286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2019年第十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