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字〔2017〕3号),市住建局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请审查意见为待定的企业查询审查意见(电话3239895)。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市住建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东附楼北侧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或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洸河路74号)
联系电话:0537-3239895 3239829 3239855
邮政编码:272000
2019年1月15日
附件:审查意见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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